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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21-00169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3-01
文号: 灌建发〔2021〕2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灌建发〔2021〕27号 关于调整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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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1〕27号

 

 

 


关于调整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县住建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领导小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亮

副组长:朱海波  杨  军  王庆平  章  青  姜  辉

        包  能  唐立本  杨  红  李中勤

成  员:马凯平  吴绵萍  张虎如  赵大伟  李  伟

        刘从喜  刘晓娟  温良浩  颜建华  于  宇

吴明国  王玉涵  王杰奇  沈  慧  解晓东

朱  操  徐  猛  孟小娇  杨福玉  段中阳

杨永浩  周艳红  王道静  何雷丽  王  波

潘大涟  李利锋  许贵军  马  锐  孙  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潘大涟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局创文工作的协调、督查、指导、宣传、材料搜集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资料收集组、督查推进组。各组组长及职责如下:

(一)宣传报道组。组长由汪海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创文宣传、营造浓烈创文社会氛围。关注全县创文动态,编制创文信息上报,做好宣传氛围的策划、指导,推动各单位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二)资料收集组。组长由杨迎丽同志担任,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本部门或有关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网上申报资料收集和送审等相关事宜。

(三)督查推进组。组长由吉松同志担任,主要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进行定期督查,收集各单位创建活动情况、通报存在问题,定期督办落实,完成县交办的督办事项,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31印发